和泰興業大金空調暨和泰環境永續基金會獎助學金申請辦法
第一條 宗旨
和泰興業股份有限公司暨財團法人和泰環境永續基金會希望幫助學生即使家境清
寒,亦能順利求學,為鼓勵中信科技大學冷凍空調與能源系家境清寒且品學兼優之
學生,特設置本辦法。
第二條 獎學金金額
每學年獎學金總額為參萬元整。建議名額三名,每名壹萬元整。
第三條 申請資格
由學校遴選具有學籍,且須符合下列二資格:
1. 持有鄉鎮市公所(含)以上之政府機關核發之正式「低收入戶證明書」。
2. 上一學期成標準證明:學業成績及操行成績平均各達70分(含)以上。
第四條 所需文件
1. 獎學金申請書乙份(附件一)。
2. 清寒證明文件。
檢附鄉鎮市公所(含)以上之政府機關核發之正式「低收入户證明書」正本,
此正本之有效期限至少需涵蓋申請當月。以複印本或非正本提出申請者:或
以村、里、鄰長發給之清寒證明申請者,皆視為申請無效,不列入審查。
3. 在學證明書正本(或學生證影本,A4規格)。
4. 上一學期學業成績單及操行成績單正本。
高一上學期,需檢附前一學制歷年成績證明由獎學金審查小組審查。
5. 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請黏貼於附件二)。
6. 申請人本人之銀行或郵局存摺封面影本(請黏貼於附件二)。
第五條 申請時間
每學年上學期於9月1日起開始接受申請,10月15日截止申請。
第六條
審查方式
1. 本獎助學金以學校為領款簽收、審核發放之單位。
2.由中信科技大學冷凍空調奥能源系成立獎學金審查小組(依學校辦法組成,
系主任或導師等成員)遴選學生名單;以清寒學生且品學兼優為優先,申請
者若無清寒學生,則以學業成績較優或競賽表現優異之學生為優先。如未盡
事宜,由獎學金審查小组決定。
3. 獲獎名單於下學期(6月底)前請公怖於學校官方網站。
第七條 實施及修訂
本辦法經捐款人同意後提獎學金審查小組通過後公告實施,修訂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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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金獎學金遴選標準:
1.排除產攜班及夜間部。
2.為照顧其他弱勢優秀學生,前二學期未獲得此獎學金者,優先推薦。
3.依照提出申請學生的學業成績*70%+操行成績*30%計算總成績,總成績最高者得。